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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年決定退休後移民到花蓮,於是認真的找了房子。對於房子這東西,我有一份特別的情感,別人喜歡收集珠寶首飾、名牌包,我對房子情有獨鍾。找房子,我絕不是隨隨便便喜歡就好,而是經多方考量,除了環境、景觀、機能、格局、價格以外,還有很主觀的直覺。

三年前買下一間房,打算退休後居住的,後來因某些狀況,跟朋友換了對面的房子,打算等到賣出時再辦理權狀轉移。目前居住的這間是朋友的,已經住了一段時間,很習慣、很喜歡,但看看對面那間真正屬於我的房子,格局好、通風好、採光好,幾乎沒有缺點,心裡想,要是有能力的話,就再把它買下來,將來一定會增值,如果不賣掉,出租也很容易,因為地點實在太好了。

一月份,原來租屋的房客退租,朋友說要把它賣了,月初找了仲介來,價格往上加了一百,沒想到仲介立刻應允,還希望馬上簽約。哦!一百ㄋㄟ,之前一直想把那房子「吃」下來,就苦於手上資金不多,也不想再增加貸款的負擔,現在看著一百萬就從我眼前飛走,真是悶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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